关于对冯芳英继承童治生部分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2 14:35

 扶不动产承字〔2025〕7号

关于对冯芳英继承童治生部分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西二路百合住宅小区西区13号楼1单元1层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冯芳英、童治生共同共有,证书编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1615号、0001616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24.86平方米。童治生于2022年2月去世,现配偶冯芳英申请办理童治生不动产的占有份额继承登记。

对冯芳英继承童治生不动产占有份额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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