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肖海莲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9-29 14:42

 不动产证遗声202419

关于肖海莲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北一路祥云华府1号楼2单元3层西南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使用权人为肖海莲单独所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1073号,登记面积为101.4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肖海莲因保管不善,将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10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自然资源

2024927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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