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人素以“四合院”称美。建房以上房为主房,院子四面打墙,头道门安在上首。新中国成立之前,一般家庭至多住一座土木结构、一面流水的厦房,厨房与卧室同在一处,院落为低矮土墙,安一简陋小门。极穷困的少数人住稻草(麦秸)棚、土窑洞,无门窗院墙。富豪人家多是前客房、后楼房、对面厦子加厨房,门首有马房、车房,构成了一座坚固森严的“四合院”。客、楼、厅三房都是两面流水的青砖大瓦房,房脊均筑有飞龙和张口兽。新中国成立后,70年代后期至今,农村大部分人修建了青、红砖大瓦房或砖木结构的新式大房、钢筋混凝土平房、两层小楼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