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2 10:08

截至2024年8月21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7件,现将第二十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2

受理编号为107号的信访问题为:扶风县绛帐工业园有一制药厂和一家供气企业,每天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扶风县

对群众反映的制药企业(陕西西岳制药(扶风)有限公司)和供气企业(宝鸡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开展监测,结果符合标准限值。刺鼻气味来源于陕西西格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开普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陕西西格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制定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方案,将于9月20日前投用治理设施并完成整改。


5

受理编号为110号的信访问题为:近期,维修麟法高速公路的渣土车,途经扶风县法门镇龙岭村东垚组路段时未做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扶风县

扶风县法门镇农林村东垚组路段在今年5月份前存在渣土车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随后,扶风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打击行动。

扶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安排专人在法门镇农林村东垚组路段,采用定点执勤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巡逻防控,依法严肃查处渣土车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上一篇: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版权所有:太阳商城贵宾会2017cm·(中国)专享会|首页欢迎您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版权所有:太阳商城贵宾会2017cm·(中国)专享会|首页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