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居让继承杨吉善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3 09:21

扶不动产承字〔2024〕25号

关于对杨居让继承杨吉善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坐北文景花园住宅小区2号楼6层A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杨吉善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2461号”房产,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27.35平方米,杨吉善于2024年7月去世,现儿子杨居让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杨居让继承杨吉善不动产权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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