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河长办发﹝2025﹞2号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县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陕水防函〔2025〕3号)要求,经请示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公布2025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见附件)。
政府责任人的职责:对水库大坝安全负总责,负有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汛前组织力量对水库安全进行检查,当水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等。
防汛“三个责任人”职责:
(一)防汛行政责任人工作职责:
1.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5.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二)防汛技术责任人工作职责:
1.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2.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4.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5.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6.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7.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8.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三)防汛巡查责任人工作职责:
1.负责大坝巡视检查;
2.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3.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5.及时报太阳商城贵宾会2017cm工程险情;
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附件:1、2025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
2、2025年扶风县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扶风县水库大坝防汛“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