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河长办发〔2024〕3号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陕水防函〔2024〕9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公布2024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见附件)。
政府责任人的职责:对水库大坝安全负总责,负有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汛前组织力量对水库安全进行检查,当水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等。
附件:2024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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