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15 10:58:26

扶住建字〔2024〕140号                     签发人:葛峰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函



石娜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能电力〔2022〕2021号)《宝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2024年6月县发改局牵头印发《扶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目前我县已在百合广场、冠森商业广场、凯冠酒店、环保家具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计40余组;县城老区城隍庙东侧停车场内计划建设46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计划实施的美阳大道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1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县发改局制定的《扶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督促各物业小区做好既有及新建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内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要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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